还贷阶段退房

还贷阶段退房:法律支持的“窄门”与执行困局

还贷阶段退房是房产纠纷中维权成本最高、成功率最低的领域。

2025年最高法数据显示,此类案件胜诉率不足15%,且超70%胜诉判决面临“执行僵局”。本团队专攻法律明确支持的退房情形,通过“合规要件审查+执行预评估”双轨策略,为客户厘清退房可行性,避免盲目陷入“钱房两空”困局。

我司不受理诉讼业务,如需诉讼请咨询专业律师,本文仅供参考。


一、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(仅4类可诉)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63条及最高法商品房司法解释,以下情形可主张解除合同并停贷:

  1.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

    • 认定标准:需省级质检机构出具报告,明确承重墙裂缝>2mm、地基沉降超标等“严重影响居住使用”问题;

    • 操作要点:立即申请证据保全,防止开发商破坏现场。

  2. 开发商逾期交房达法定条件

    条件类型法律要求举证要点
    合同明确约定解除权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(如超90天)书面合同原件+逾期天数计算说明
    无约定但经催告催告后3个月仍未交房EMS催告函签收回执+3个月等待证明
  3. 开发商根本违约(欺诈/违规)

    • 挪用预售资金致烂尾(如珠海泰禾案,开发商虚构工程进度套取监管资金);

    • 隐瞒房屋性质瑕疵(如办公用房伪造成住宅,保税区房产无法居住)。

    • 典型场景

  4. 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

    • 严格限定:仅限交房期限后发生的自然灾害、政策突变(如限购导致丧失购房资格);

    • 排除情形:开发商常以“疫情”“大气治理”为由拖延,但未取得官方停工令的均不构成不可抗力。

警示:购房者资金断裂、房价下跌等主观原因退房均不被支持,擅自停贷将引发征信风险。


二、胜诉≠回款:三重执行困局与应对

法律上的胜诉仅是第一步,现实回款面临系统性阻碍(我司不受理诉讼业务,仅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)。

  1. 开发商偿付能力缺失

    • 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开发商未售房、土地等资产;

    • 挖掘隐匿资产:通过供应商合同、员工工资流水追踪资金流向6

    • 现状:烂尾项目开发商账户资金清零率超80%(如珠海业主闻珊胜诉3年未获分文退款);

    • 破局策略

  2. 银行债权博弈劣势

    • 银行常以“贷款合同独立性”抗辩,要求购房者继续还贷;

    • 关键突破:援引最高法2023年批复,主张“购房者债权>工程款>抵押债权”,争取优先受偿。

  3. 地方政策干预执行

    • 联合业主推动项目列入“白名单”,以复工置换退房;

    • 申请政府纾困基金垫付(成都试点方案支持胜诉业主优先受偿)

    • 保交楼政策下,部分法院以“避免开发商破产”为由暂缓执行退款(如河南某法院拒立案);

    • 对策

    • 联合业主推动项目列入“白名单”,以复工置换退房;

    • 申请政府纾困基金垫付(成都试点方案支持胜诉业主优先受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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